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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怀柔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人力社保局2019-03-2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首都“四个中心”及怀柔区“1+3”发展格局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66号)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才工作局部署,现就怀柔区2019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人员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本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重点资助先进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二、申报办法

拟申报的留学人员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人才工作局。报送材料如下:

(一)申报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账户信息:申报人个人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二)《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五份,每份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证明、专利证书等),将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四)《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和辅助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张;

(五)如有涉密项目请特别注明。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可通过所在留创园及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同一项目择其一途径申报即可,不要重复申报。

(二)拟申报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按通知相关要求,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北京市将组织专家围绕创业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水平以及申报人和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范围的评选。

(四)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确保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04室流动调配科

联系电话:89685697  QQ(微信):453500015

电子邮箱:huairoudiaopei@126.com

联 系 人:臧晶淼

怀柔区人力社保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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