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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批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开始申报
众创网2017-08-23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人才大汇聚行动,打造‘国际创客天堂’”的人才发展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在成都高新区的聚集,以人才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建设国际创新创业中心,根据《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实施“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高委发〔2016〕16号)的文件精神,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批申报类别

创客项目:对于取得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以上学位且研发水平、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的高层次人才进区创业,经评审认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不超过200平方米场地租金的3年免租或每年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3年场地租金补贴;其中,对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曾任职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或国际知名研发机构的核心技术专家等国内外著名科学家的创业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不超过500平方米场地租金的3年免租或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不超过40元的3年场地租金补贴,3年结束后,经评估合格可持续享受2年免租或补贴政策。

二、申报范围

(一)符合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下一代信息网络、电子核心基础、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节能环保等领域。

(二)高层次人才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或机构的工商登记、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不包括相关外资企业在国内设立的外资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及高新区内企业驻国外分支机构);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条件

申报创客项目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以上学位,在企业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30%,企业实缴出资不低于30万元且创业人才实际出资比例不低于30%,在成都高新区新注册企业或已注册企业从其他区转入成都高新区的时间应为2014年7月1日之后,每年在成都高新区的工作时间不少6个月。拥有符合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为成都高新区急需的创业人才。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业人才,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限制。

成都市域内高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企业入选省千人计划或成都人才计划的,尚在执行期内的高层次人才申报暂不受理。已获得成都高新区创业启动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报送要求

申报人及所在企业或机构的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后申报人及所在企业或机构的各级人才项目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流程

创客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

(1)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菁蓉创新创业网(www.cdibi.org.cn),在“会员中心”的“项目申报”中选择“高层次人才启动资金”,按照申报系统中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附件,保存后网上提交;

(2)初审通过后,导出PDF文件并打印、盖章、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电话:88612561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服务大厅创业孵化(24号)窗口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电子版本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00:00前;纸质资料(一式两份)集中受理时间:2017年9月20-22日。

逾期不予受理。

注:因政策调整,创智、技能大师等项目申报将另行通知。

六、项目评审

项目初审通过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 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启动资金申报书

2. 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启动资金申报书填写说明

3. 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

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启动资金申报书(请复制以下链接下载查看)

https://pan.wps.cn/l/sh6mzd8

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启动资金申报书填写说明(请复制以下链接下载查看)

https://pan.wps.cn/l/s5yupfb

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创客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请复制以下链接下载查看)

https://pan.wps.cn/l/ssldr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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