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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获批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地方试点
湖北日报2023-12-28

近日,湖北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试点地方要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方面积极开展实践探索。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表示,这是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和产业数字化先导区”,满足知识产权领域湖北多样的数据保护需求,有效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推进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发展数字经济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湖北作为数字经济大省、知识产权强省,拥有数字产业化的海量数据和产业数字化的丰富应用场景,同时也具备良好工作基础。

湖北数字经济产业规模大,发展动能强劲,核心产业集群加速崛起。2023年1-10月,湖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9899件,占全省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0.13%。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实现深度融合,聚焦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北斗技术和光通信等前沿领域,逐步形成具有全国辐射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面向全国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科创中心区位优势显著。近年来,湖北省立足“光谷”“网谷”“车谷”三大区域科创中心,大力推动光电子产业等一批数字核心产业快速增长。从“硬制造”到“软服务”,再到无接触物流、新零售等“新业态”,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遍及各个领域。

优质资源集聚,研究实力强,试点工作基础完备。近年来,湖北重点数字产业先行先试,高校智库科研实力雄厚,具备一流市场条件和科教资源。数据交易中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光谷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良好,率先建成国内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区等优势产业,具有巨大的技术潜力和变现价值。

据悉,湖北作为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先行先试省份,将重点围绕建立省级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机制、数据知识产权制度规则构建、开展登记实践、协同保护格局及探索流通运用等方面,推动通过地方立法、跨部门联合出台登记办法、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体系、打造线上公共存证登记平台、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重点产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许可转让、数据知识产权领域人才教育培训、丰富数据交易应用场景、制定制度标准规范等十四项具体举措,持续推动数据知识产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湖北经验,为数据知识产权规则构建贡献湖北智慧,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湖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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